中国种业的“三多三少”
作者:农财网农业宝典
2024/7/30 9:49:50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对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当前,我国种业发展仍面临育种体系不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推广服务模式不适应市场等“三大症结”01中国种业发展呈“三多三少”特征目前我国的种业发展,呈现出“三多三少”的特征,即,制种产量多,但种业出口占全球的市场份额少;种业科研成果多,但原创性、颠覆性的育种技术少;种企数量多,但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企少。这凸显了我国的种业发展,依旧存在着育种体系不完善、种质资源保
目前我国的种业发展,呈现出“三多三少”的特征,即,制种产量多,但种业出口占全球的市场份额少;种业科研成果多,但原创性、颠覆性的育种技术少;种企数量多,但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企少。这凸显了我国的种业发展,依旧存在着育种体系不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推广服务模式不适应市场等问题。——部分作物的制种产量多,但种业出口占全球的市场份额少。我国部分作物品种在制种产量上有显著优势,但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出口份额相对较低,国际竞争力依然有待提升。据统计,2023年我国的种子出口额仅约占全球的2%,居全球第10。排名前三的荷兰、法国、美国,种子出口额均占全球14%以上。另外,我国的种子贸易常年处于逆差状态,在2023年逆差达3.4亿美元。部分柑橘、苹果、草莓、玉米、马铃薯等种子(种苗)仰赖进口,西兰花、甜椒、菠菜、胡萝卜、番茄等种子(种苗)严重倚赖进口,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种业短板、竞争力不足。必须高度警惕种业“卡脖子”问题,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上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种业科研成果多,但原创性、颠覆性的育种技术少。我国在种业科研上取得显著进展。一是在核心育种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例如在四大作物的良种联合攻关上,我国已经培育出包含9个抗赤霉病小麦品种在内的180个小麦品种,实现黄淮麦区抗赤霉病品种“零”的突破。与此同时,已经育成“吉粳816”等312个水稻品种,其食味品质可媲美泰国香米和日本越光米;已育成适宜籽粒机收“京农科728”等820个玉米品种,为玉米全程机械化奠定基础。与此同时还育成247个大豆新品种。二是品种审定数大幅增长。具体来看,在2023至2024年,玉米、水稻、小麦、和大豆的品种审定新增数量分别为5个(编者注:原文数据如此)、409个、764个、80个。三是种业专利申请数快速增长。在2020年,我国的种业专利申请数为11143件,较往年有显著增长。与此同时,获授权的种业专利数量达5735件。在传统育种上,我国专利授权数量在近五年增幅超过70%,表明我国在传统育种上的技术积累、创新能力有显著进步,在种业科研活跃度有大幅提升。虽然我国在种业科研上成果丰硕,但从总体上看,原创性、颠覆性育种技术依然较少。目前我国种业核心技术仍仰赖于杂交选育、分子技术辅助选育等传统手段,对以“生物技术+信息化”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掌握不足。这一短板导致我国部分品种单产较低。目前,我国大豆、玉米的单产水平不足美国60%。亟待在原创性、颠覆性育种技术上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提升我国种业核心竞争力。我国的种企数量规模庞大。目前农作物种企数量在7000余家,水产苗种繁育企业接近1.5万家,表明我国种业市场有高度活跃度、丰富性。市场竞争加剧,种企的集中度也在增强,目前,前50强种企市场份额已超35%,种企结构也呈现出了“多元化”态势,粮食作物种企占比渐趋于合理。我国种企数量多,先正达、隆平高科跻身全球十强。但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种企较少。第一,从种企规模看,我国种企普遍偏小。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超1亿元的约占5.4%,资产总额在500万元-3000万元的高达42.2%,资产总额不足500万元的,达29.3%。这种“小散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种企的国际竞争力。第二,从研发实力看,国内种企与国际巨头仍有较大差距。2022年我国种企研发人员数量排名前五的公司为大北农、隆平高科、荃银高科、丰乐种业和登海种业,研发人员数量依次为2822人、457人、244人、213人和162人,与国际巨头的科研团队人数上万的规模相距甚远。研发实力不足导致我国种企在技术创新、品种改良上难与国际巨头竞争。第三,从研发投入看,我国种企研发投入普遍偏低。根据统计,我国种企研发投入在销售收入占比约7%,大部分种企的研发投入占比甚至不足3%,远低于国际公认的5%水平。投入不足令我国种企在技术创新、品种改良上难以持续,从而影响国际竞争力。第四,从品种权保护看,我国的种企普遍缺乏植物新品种权。根据统计,我国约80%的种企缺乏植物新品种权,拥有10个以上新品种权的仅约2.3%,多数仅从事“经销”“代繁”业务。这种现状,不仅限制了创新能力,也使国内种企在国际竞争之中难以维护自身权益。——农作物育种科技创新体系、商业化育种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在农作物育种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依然面临着众多挑战。第一、种业在科研、生产之间存在着显著脱节现象,尚未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效种业创新体系。在种业产业链中,科研、生产是相辅相成的两个环节。但是,在当前的种业发展中,这两者间却存在明显脱节现象。一方面,种质资源等关键环节资源大多集中在科研院所,这些机构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以及先进的育种技术,但往往缺乏对市场的深入了解以及对生产实践的指导。另一方面,繁育加工等关键环节资源则大多集中在种企,这些种企虽能直接面对市场,了解市场需求,但在育种技术、品种选育上往往缺乏足够支持、指导。资源分布“两张皮”的问题,导致难以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的商业育种体系,进一步影响了突破性品种培育。第二,种业科技对外合作机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农作物品种“走出去”战略依旧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海外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良性运作机制。在种质资源出口管理、对外合作平台搭建、合作机制协调上依旧具有较大提升空间。第三,当前农作物育种的基础性研究相对薄弱,对我国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一定制约。当前,我国育种科研主要集中在新品种选育等应用领域,这些研究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品质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对功能基因的挖掘以及基因编辑技术创新等基础性研究的重视度,却显得不足。这种研究力量不均衡,使我国农作物育种在基础理论、核心技术上难有突破。基础性研究薄弱,导致我国农作物育种在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方面滞后。缺乏先进育种理论和技术支持,使新品种选育难以在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如抗病、抗逆等等。同时,这种滞后也制约我国种业持续发展。第四,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需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国内农作物品种市场存在假冒伪劣、套牌剽窃等侵权行为,严重挫伤了企业开展原创性研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当前,我国育种科研主要集中在新品种选育等应用领域,对种质创新和改良、现代育种技术等基础性研究的重视度明显不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国际上申请品种保护权与专利的步伐相对较慢。在全球化背景下,种质资源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之一。跨国种业集团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均转向国际申请品种权和专利,以抢占全球种源。相较之下,我国步伐相对滞后,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不仅影响我国种业国际竞争力,也威胁我国种源安全。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引进挖掘水平,对维持生物多样性及农业创新有重要影响。当前我国在这一领域仍面临着挑战。第一,资源保护水平亟需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显示,湖北、湖南、广西、广东、重庆、江苏六省份的地方品种丧失比例达71.8%,必须加强种源保护力度,确保农业生物多样性的稳定性。第二,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及利用尚显不足。我国作物种质资源库已有52万份种源,但相较于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对国外优质种源的引进、利用率依然偏低。目前已完成精准鉴定的种源比例仅2.88%,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种源在农业生产中的有效利用。因此需加大对种质资源的鉴定力度,提高精准鉴定比例,并加强引进、利用国外优质种源。第三,优异资源的挖掘和利用尚待加强。当前许多高品质种质资源依旧处于“被保护”状态,未充分发挥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例如水稻拥有10余个不同基因组的野生种,但仅少数不育基因、抗病、抗虫基因得到利用,众多富有潜力的基因依旧等待发掘。为充分发挥种质资源潜力,需加强对优异资源的挖掘利用工作,通过基因编辑等生物技术手段,发掘更多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基因,同时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中,推动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售后服务模式亟待优化改进。在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售后服务过程中,当前的模式存在着显著局限,亟待优化与改进。第一,推广方式缺乏科学性和适应性。当前新品种推广往往忽视与当地自然环境的匹配,以及与良种、良田、良制、良法、良机等农业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这种方式忽视了新品种在实际种植过程中的特定需求,导致难以充分发挥新品种的优良性状。在未来,推广方式需更注重科学性、适应性,确保新品种与当地环境、生产条件的良好匹配。第二,推广模式缺乏市场导向。传统推广模式的唯一评价标准,往往是“是否高产”,忽视了新品种的市场前景、经济收益。这种模式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严重影响了种植新品种的积极性。在未来,推广模式需更注重市场导向,综合考虑新品种的产量、品质、市场需求、经济收益等因素,以期提高农民的种植效益。第三,售后服务模式也亟待加强。当前种企、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模式通常局限于使用说明书、一次性培训等简单方式,未能有效解决农户在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约了新品种发挥潜力。在未来,售后服务模式需更注重农户实际需求,提供更全面、深入、个性化服务,帮助农户更好地种植、管理新品种。——加快突破种业核心技术,抢占生物育种技术制高点。为加速种业技术革新,实现生物育种技术的战略制高点抢占,需从多个维度进行布局和突破。第一,加强育种基础性研究至关重要,要加强种业源头创新能力。第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这是提升种业竞争力的关键。应聚焦于基因挖掘、分子育种、动物高效繁殖、新一代智能化育种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攻关。特别是要加强三大粮食作物品种的应用技术创新,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种企为创新主体,加强国家种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形成协同攻关态势,以突破三大粮食作物存在的关键技术瓶颈。第三,布局一批前沿技术,为种业长远发展储备科技力量。推动新一代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期实现种业技术跨越式发展。为培育种企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与国际化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健全种业金融保险体系。围绕种业全产业链,提供定制化种业保险产品,如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险、制种保险,等等,逐步完善我国制种业的保险制度。针对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制种风险较高领域,应出台相应保险政策,实施保费补贴,以增强种企抗风险能力。第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于从事繁育、研发品种的经营性种企,应实施免税优惠政策以减轻其经营负担。同时对研发实力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种企,应加大融资扶持力度,通过提供低息贷款、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第三,引导种企开展国际并购。通过筛选一批竞争力强、有市场地位的种企,鼓励开展并购重组,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巨头。同时应鼓励种企借助“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积极开展海外投资并购,提升种业国际化水平,以提升我国种业的核心竞争力。第四,完善种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应深入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和套牌剽窃等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及公平竞争。同时应支持、鼓励育种研发主体申请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此外还应支持种企自主创新品种,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种业品牌,壮大民族种业品牌。为推动中国种业持续健康发展,需构建一套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特色商业化育种为导向的新机制。以下是从多方面提出的具体策略,第一,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育种新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在改革育种创新的成果评价体系,在这一过程中,需明确将公益性、基础性和创新性研究作为评价的核心标准。这意味着在评价育种成果时,要关注其短期的经济效益,更要关注对社会、生态等公益领域的贡献,以及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创新技术方面的突破。这种评价体系的转变将有利于引导育种科研人员更注重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在育种创新过程中,市场需求、成果转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导向。需将市场需求作为育种创新的出发点、落脚点,确保育种成果能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实现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另外,还需加强对成果转化的支持和引导,通过政策扶持、技术转移等方式,推动育种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实现其商业化落地。品种审定是确保品种商业化落地标准和质量的关键环节。需加强品种审定规范、引导,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审定标准、程序,确保审定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还需加强对审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审定结果真实、可靠,为品种商业化落地提供更有力保障。第二,深入推进科企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遴选的过程中,应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育繁推一体化能力。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发展潜力预示了企业未来成长空间、行业地位。育繁推一体化能力体现企业在育种、繁育、推广等方面的综合实力。综合评估上述因素遴选一批优秀种业龙头,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充分发挥种业龙头作用,应以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其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紧密合作,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双向流动,形成良好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局面。与此同时,双方合作还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业快速发展。为实现目标,建议加大对种业龙头的支持力度,制定更优惠的税收、资金扶持等政策措施。与此同时,加强行业交流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种业龙头提供更多创新资源、市场机会。此外还应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第三,改革种业科研考核体制,完善育种科技人员激励政策。应建立、完善育种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将科研成果转化效率纳入考核指标,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积极性。与此同时,鼓励优秀科研人员到种业龙头兼职、任职,实现科研、产业深度融合。第四,建立种业全产业链科创服务体系。借助AI、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以实现对种业上中下游更广泛的连接、整合。推动形成区域性、全国性种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平台,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此外,应打造产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行的种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种企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服务。第五,以市场化推广模式为导向,注重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售后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