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要求

作者: 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2024/7/17 10:22:11
残留资料是农药登记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九大项内容,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便是其中之一,这部分资料编写时有什么要求,接下来一起看一下。拟登记产品如符合以下几种情形,则可减免残留试验资料:▶申请用于非食用作物、非饲用作物的产品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原药低毒或微毒的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属于GB2763中附录B豁免物质名单的有效成分。对于需
残留资料是农药登记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九大项内容,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便是其中之一,这部分资料编写时有什么要求,接下来一起看一下。
拟登记产品如符合以下几种情形,则可减免残留试验资料
▶申请用于非食用作物、非饲用作物的产品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
▶原药低毒或微毒的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不需要提供残留试验资料;
▶属于GB2763中附录B豁免物质名单的有效成分。
对于需要提供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的情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 提交有效成分母体及有毒理学意义的代谢产物在相应基质中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
2. 储藏稳定性试验样品的状态应与残留试验样品储藏状态一致,可以是匀浆、粗切、样品提取物或整个样品;
3. 储藏稳定性试验应当在开展农药残留分析前进行;
4. 目标化合物为多组分时,应分别进行独立试验;
5.作物分为高含水量作物、高含油量作物、高蛋白含量作物、高淀粉含量作物、高酸含量作物。如果农药残留在5类作物中都没有显著的下降,则其他农产品均不需要进行储藏稳定性试验;
6.储藏时间:应涵盖从采样至样品检测完成时期,建议将所有样品储藏期以列表形式给出。
7.储藏条件应持续监测和记录储藏温度、储藏时间、储藏设备运行情况等。
8.在储藏试验期间,降解率小于30%,表明储藏稳定。
9.同类作物可使用代表性作物进行储藏稳定性试验,代表性作物见《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准则》附录
10.不同类作物的试验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a)高含水量作物:选择3不同作物进行储藏稳定性试验;
b)高含油量作物:选择2不同作物进行储藏稳定性试验;
c)高蛋白含量作物:选择干豆/豆类代表性作物进行储藏稳定性试验;
d)高淀粉含量作物:选择2不同作物进行储藏稳定性试验;
e)高酸含量作物:选择2不同作物进行储藏稳定性试验。
另外,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可提交查询报告,但应来源于官方评估资料并有原文相关文件。如为外文资科则应提交英文报告和中文译本(一般应为EFSAUS EPACACEU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