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经销商和种植户请注意:甲拌磷等4种农药已正式禁止销售和使用!

作者: 2024/9/3 8:30:22
广大农资经销商朋友们和农户朋友们,请注意,这4种农药已经不能再销售和使用了,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2022年3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536号,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公告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
广大农资经销商朋友们和农户朋友们,请注意,这4种农药已经不能再销售和使用了,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2022年3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536号,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公告要求: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也就是说,目前上述四种农药已属于禁用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假农药处理。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6号,自2024年6月1日起,撤销含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禁止生产,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这也意味着将有更多高毒农药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另外,2024年7月19日农业农村部发文,拟对磷化铝、氯化苦等2种高毒农药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1、自2024年10月1日起,撤销磷化铝制剂生产企业相应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保留原药生产企业的原药和制剂农药登记及生产许可,磷化铝制剂产品使用范围仅保留防治储粮害虫。
2、自2024年10月1日起,停止批准氯化苦新增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保留现有氯化苦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仅限土壤熏蒸。
3、自2024年10月1日起,磷化铝、氯化苦产品生产企业直接供应给具备安全使用技术条件的储粮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仅限熟悉相应产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2024年10月1日前,已进入市场流通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但仅限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在此,提醒农药经营者要提升法律意识,严禁经营禁用农药,不得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切实做到诚信合规经营;同时,农药使用者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内容使用农药,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我们诚挚倡议大家携手共办“科学安全用药”活动,引导广大农业从业者科学、安全、合理地使用农药,遵守安全用药的5个黄金守则:1.时刻小心谨慎;2.阅读并正确理解农药标签;3.注意个人卫生;4.施药器械及时维护;5.施药人员加强防护。为保护农业从业者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粮食单产提升和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