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农药被投诉,罚款3000元

作者:农药卫士 2024/5/22 10:33:23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农业农村局近期根据12345投诉举报线索,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2024年2月28日,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福建省12345平台诉求件,诉求人来电反映2024年2月28日在连城县莲峰镇莲西路65号隔壁的农药店购买的除草剂已经过期。经核实,该农药店为连城县志业农资经营部,经营者为罗某。当事人经营的农药产品敌草快二氯盐生产日期是2022年2月18日,质量保证期两年,保质期至2024年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农业农村局近期根据12345投诉举报线索,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4年2月28日,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福建省12345平台诉求件,诉求人来电反映2024年2月28日在连城县莲峰镇莲西路65号隔壁的农药店购买的除草剂已经过期。经核实,该农药店为连城县志业农资经营部,经营者为罗某。当事人经营的农药产品敌草快二氯盐生产日期是2022年2月18日,质量保证期两年,保质期至2024年2月17日止。诉求人在2024年2月28日购买了该农药5瓶(150克/瓶),购买价格为每瓶8元,购买时已过了保质期。该农药产品现场库存数量12瓶、投诉人退回3瓶,合计库存15瓶,2024年2月18日以来即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后共销售5瓶,销售对象为诉求人,每瓶销售单价8元,合计销售收入40元,涉案产品货值136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五十六条之规定,连城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敌草快二氯盐15瓶;3.罚款3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