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大盘点】年度政策:夯实农业根基

作者:《农资与市场》传媒 2022/12/31 11:17:15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粮价高企,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交织冲击农业产业安全的背景下,今年各项强农、惠农、富农、促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的政策以及各项涉农补贴的密集度依旧拉满,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农资保供稳价,稳定粮食生产,夯实农业发展根基。 我们将对纵贯今年全年农业、农资行业的重点、重磅政策进行集中的梳理,以期能对今年的农业、农资行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粮价高企,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交织冲击农业产业安全的背景下,今年各项强农、惠农、富农、促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的政策以及各项涉农补贴的密集度依旧拉满,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农资保供稳价,稳定粮食生产,夯实农业发展根基。

 

我们将对纵贯今年全年农业、农资行业的重点、重磅政策进行集中的梳理,以期能对今年的农业、农资行业的发展有一个清晰立体的回顾,对2023年的农业发展图景有一个初步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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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食生产支持

 

今年中央出台了一揽子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财政继续加大在粮食生产、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种业创新发展、新型农业人才培养上的补贴力度。尤其是为适当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种粮成本支出,应对高温干旱极端气候影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累计400亿元

 

3月11日,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4月27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6亿元,实施新的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支持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22省(区、市),对小麦生长期喷施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混合剂等“一喷三防”措施给予补助,以防农作物病虫害、防干热风、防早衰,促进小麦稳产增产。

 

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针对农资价格依然高企情况,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

 

6月14日,财政部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73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25省(区、市)购置水稻和玉米病虫、农区蝗虫、红火蚁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所需的农药、药械物资,对统防统治作业服务等给予适当补助。

 

7月1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2.7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月29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农资市场价格走势和农业生产形势,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统筹支持秋收秋种,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至此,2022年中央财政分三批累计下达补贴资金400亿元。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4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26亿元,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集中连片建成一批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产加销紧密衔接的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确保到2022年底如期完成全国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保护黑土地,盗挖滥挖将重罚

 

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对黑土地保护进行立法。该法规定黑土地应当用于粮食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黑土层深厚、土壤性状良好的黑土地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盗挖、滥挖黑土的,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非法出售黑土的,没收非法出售的黑土和违法所得,并处每立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明知是非法出售的黑土而购买的,没收非法购买的黑土,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规范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包括立案调查、查封扣押、行政处罚决定等七大章节,涵盖了当前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方面,其中列举了25项粮食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外,应当立案调查。

 

种业创新发展

 

第四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正,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从3个方面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6月8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级转基因大豆品种审定标准(试行)》和《国家级转基因玉米品种审定标准(试行)》,标准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新型农业人才培养

 

4月1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在全国启动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根据2021年农业农村部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耕耘者”振兴计划战略合作协议,由腾讯公司出资5亿元,面向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免费培训,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线上培训100万人,线下培训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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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药、肥料行业政策

 

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是农业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在今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国家多部门采取政策措施稳价保供,同时,也出台众多规范行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

 

4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要全力畅通春耕农资交通运输通道,把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及其生产原料、农机及零配件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落实保供“绿色通道”政策,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

 

4月22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

 

已于2021年4月30日正式发布的GB 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正式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农药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8月22日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管理工作,现对《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通知指出,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截至2027年8月31日,同时2020年制定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0〕1251号)同步废止。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农产品生产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回收并妥善处置包装物和废弃物。 

 

10月25日,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细化农药标签核准要求的意见》,作为农药登记申请人、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制作农药标签时的参考依据,供农药标签核准时参考。

 

11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提出要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

 

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根据《方案》中提出的目标,到2025年,我国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全国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全国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与此同时,到2025年,我国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生态包容的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体系,农药使用品种结构更加合理,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化学农药使用总量保持持续下降势头。

 

三、值得关注的2023年农业政策

 

粮丰农稳天下安,2023年农业生产依然面临着国内动荡因素的影响,依然需要强力的农业政策保驾护航,那么,以下政策都值得关注。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5亿元

 

11月9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5亿元,支持地方政府提前谋划2023年巩固衔接工作。强调聚焦产业,持续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2023年力争达到60%。

 

农业相关转移支付2115亿元

 

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2115亿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主要涵盖4大重点投向: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05亿元占比最高,按2022年执行数全部下达;

2.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前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46亿元,支持各地提前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45亿元,重点支持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的农业机械;

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14亿元,将用于各地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保护性耕作、粮豆轮作、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稻油轮作、休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秸秆综合利用。

 

2023年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17元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2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