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专利国外布局: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看优先权、分案策略
一、国外专利布局基础
1. 专利属性
地域性: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
时间性:专利权只有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排他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
程序性: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
2. 国外布局的作用
(1)在目标国形成市场垄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定价权。
(2)在专利侵权中形成制衡。
(3)体现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美誉度、知名度。
(4)积累雄厚的无形资产。
(5)通过专利许可、侵权诉讼赔偿、商业谈判等获得商业价值。
布局国外专利的途径
氯虫苯甲酰胺化合物及K酸中间体专利
(2022.8.13到期)
氯虫苯甲酰胺结构式
目前全球有111个同族专利。
氯虫苯甲酰胺复配组合物专利布局----杜邦/FMC
(2025.6.30到期)
当R4b为C1时,气味关键中间体K胺。
目前全球有24个同族专利。
氯虫苯甲酰胺复配组合物专利布局(杜邦/FMC 2025.6.30到期)
氯虫苯甲酰胺复配组合物专利布局----杜邦/FMC(2025.6.30到期)
3. 国外专利布局途径
(1)巴黎公约简介
巴黎公约是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基本途径,指申请人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的途径。
国民待遇原则: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以本国国民能够享有的同样待遇。
对于非成员国国民的人,只要他在某一个成员国有住所,或有实际从事工商活动的营业所,也应当享有与该成员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在某个成员国首次提交申请后,又在其他国家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权利继受人享有优先权。
4. 巴黎公约途径的顾虑
(1)时间紧迫。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不给予任何宽限;12个月以后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极低。
(2)被动盲目。12个月内尚未获知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12个月内难以准确地评估商业价值。
(3)任务繁重。12个月内分别办理各国不同的申请手续;12个月内翻译各种语言文本;12个月内聘请中国以及各国的律师。
(4)短期资金压力。12个月内支付各国专利局的官费;12个月内支付中国和各国的律师费用;12个月内支付翻译费。
5. 巴黎公约适用的情况
(1)非PCT成员国:阿富汗、安道尔、阿根廷、 巴哈马、孟加拉、不丹、玻利维亚、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圭亚那、海地、梵蒂冈、伊拉克、牙买加、黎巴嫩、毛里求斯、尼泊尔、巴基斯坦、巴拉圭、萨摩亚群岛、苏里南、汤加、乌拉圭、委内瑞拉、也门。
(2)有明确的目标国家。
(3)目标国家数量较少,例如少于5个(相对而言)。
(4)希望尽快获得授权。
(5)经费充足。
(6)保护外观。
特殊地区:台湾,双边协议;香港可以中国、英国、欧洲专利为基础进行登记。
6. PCT国际申请简介
PCT途径是通过在受理局提交一个PCT国际申请以获得一个在各PCT成员国都有效的申请日,再在国际申请日(优先权日)30个月内,以该PCT国际申请进入各国国家阶段。截至2023年已有157个国家加入该条约。
通过PCT途径将向各国提交专利申请的期限延长了18个月。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审单位,接受中国公民、居民、单位提出的PCT国际申请。
7. PCT的主要目的
(1)PCT为专利申请体系,而非专利授权体系,PCT为国际专利申请,而非国际专利;
(2)PCT体系不保护外观;
2022年5月5日中国加入了海牙协定,中国企业可以依据海牙协定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PCT体系包括合作的国际阶段和推迟的国家阶段;
(3)各国审查独立,由各国或地区专利局确定专利是否授权;
(4)只要选择在优先权的受理局提交PCT申请,收到PCT的国际申请号通知书就相当于通过保密审查。该程序对比巴黎公约途径更为简洁;
(5)PCT国际申请有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可以作为落地国家参考,并可在适用的情况下通过PPH加速;
(6)申请人必须为PCT缔约国成员:凡属于 PCT 缔约国之一的国民或居民,均有权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如果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只要有一名申请人满足这一要求即可。
PCT国际申请官方费用(2023.7.1执行)
8. 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
(1)国际检索
国际检索的目标是努力发现相关现有技术,并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2)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完成国际公布。
(3)国际初步审查(可选程序)
国际初步审查是应申请人的请求而启动的可选程序,国际初审会在国际检索后,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再次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4)国际阶段的修改机会
根据PCT条约第19条进行的修改: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的规定期限内可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根据PCT条约第34条进行的修改:在启动国际初审后可进行的修改。
PCT国际阶段修改小结
9. PCT国际申请国家阶段
a.PCT程序中不可或缺的阶段;
b.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后,由指定局/选定局决定授权与否;
c.申请人根据研发进展及目标市场确定是否进入国家阶段(继续还是放弃),选定进入哪些国家或地区;
d.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可根据PCT28条或41条主动修改申请文件;注意提前留出准备译文及签署文件的时间。
10. PCT国际申请国家阶段
11. PCT优势
(1)推迟决策时间
从12个月推迟到30个月甚至31个月决定,进入国家阶段。
(2)简化申请手续
使用一种语言、向一个受理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简化申请手续。
3. 节省费用
从英语翻译为小语种,比中文直接翻译更经济。
4. 提高成功率
成员局之间共享工作成果:国际检索报告/各局审查结果;
完善申请文件;
优先权文件获得正向结果后有利于决策。
巴黎公约和PCT申请途径比较
二、主要国家及地区
主要国家及地区为: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知识产权局、印度专利局、澳大利亚专利局、拉丁美洲国家。
1. 美国专利介绍
美国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专利。
专利保护的类型和保护期限:发明和植物专利:最长保护期为申请后20年;外观设计专利:最长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5年。
接受申请文本语言:英语。
美国可以提交临时申请Provisional、连续申请Continuation。
美国外观有实审程序。
信息披露声明(IDS)。
Oath/Declaration/Assignment宣誓书/证词/转让。
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流程简介
延期答复最长6个月,官费递增,延期1个月官费220美元,延期6个月官费3160美元。
中美专利区别
美国专利介绍-加快审查程序
特殊方式:与COVID-19相关的试点项目,相当于Track One程序免官费。
美国专利介绍-美国专利官费(2023年)
2. 欧洲专利局介绍
有38个缔约国、2个延伸国和4个生效国。
官方语言为英语、法语、德语。
欧专局(EPO)统一受理、检索与审查、授予专利,欧洲专利局批准后,向指定成员国缴纳年费。
只对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PCT申请可通过欧洲专利局进入各缔约国。
欧洲专利授权后的9个月内可以提异议。
部分成员国不能通过PCT途径直接进入:比利时、塞浦路斯、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蒙特卡洛、荷兰以及斯洛文尼亚。
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的新系统将在2023年6月1日投入运行。
当一件欧洲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时,申请人可以向欧洲专利局在 25个参与成员国的领土内申请单一效力(Unitary Effect),并在满足特定要求情况下被注册为单一专利。单一专利无需向典型欧洲专利那样必须到各个国家逐个″生效″。单一专利在登记和年费支付方面与经典欧洲专利也不同。
PCT国际申请进入欧洲流程简介
欧洲专利介绍-加快审查程序
3. 日本特许厅专利介绍
日本现行专利制度法律体系主要由《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规则》、《实用新型法》和《外观设计法》组成。
(1)专利保护的类型和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次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延长,不超过5年);
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6年;
工业设计:保护期限为20年。
接受申请文本语言:日语。
可以先用中文或英文申请,后补日文译文。日本发明审查与中国发明类似,但在授权公告后起6个月,任何人可提出异议。
日本实用新型为登记制,无需实质审查即可授权(5~7个月内),日本实用新型和发明在申请过程中可以相互转化。
日本外观需要实审,审查新颖性、类似创造性、单一性。
日本特许厅专利介绍-官费
日本特许厅专利介绍-官费减免政策
日本专利介绍-加快审查程序
4. 韩国知识产权局介绍
韩国现行专利法律体系主要由《专利法》(2011)、《实用新型法》(2011)、《工业设计保护法》(2011)和《知识产权框架法》(2011)构成,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进入韩国国家阶段。
(1)专利保护的类型和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次日起20年;
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次日起10年;
工业设计:授权登记日起生效,保护期限为15年。
接受申请文本语言:韩语,可以先用中文或英文申请,后补韩语译文。韩国发明申请日五年内提出实审,韩国新型需要实审(先审查登记,后实质审查)。
韩国外观实质审查+部分特定物品形式审查。
韩国发明和实用新型可相互转换,授权后不能变更。
无性或有性繁殖的植物发明可以申请专利。
有专利链接制度(与美国的Hatch Waxman法类似)对新医药品取得许可的人/专利权人可以向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请求将与该医药相关的专利信息刊载在″绿色列表″上;
如果仿制药公司根据在绿色列表上的医药专利信息制造了仿制药,而且为销售该药而请求了项目许可,则该仿制药公司必须通知营销许可持有人/专利权人(否则,对该仿制药不能获得许可) ;
营销许可持有人/专利权人收到仿制药项目许可请求人的通知后,只有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该仿制药采取法律措施后,才能请求禁止该仿制药公司销售。
如果仿制药公司在专利权诉讼中胜诉或被认为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则有资格获取一定期限的仿制药销售独占权。
仿制药禁止销售的最长期限是自专利权人等收到仿制药公司的通知日起9个月,可以请求禁止。
韩国知识产权局介绍-官费
申请流程
(2)韩国知识产权局介绍-加快审查程序
三轨制审查:正常审查(默认)、优先审查(加速)、延迟审查。
优先审查(加速)特点:任何申请均可提出加快审查。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官方指定的检索机构提供的现有技术检索报告,从提出加快审查请求时起2~4个月完成审查。
6. 澳大利亚专利局
31个月进入国家阶段。
专利类型:标准专利、革新专利(2021年8月26日停止受理)、外观保护期:标准专利20年,革新专利8年,外观5年,可以延长至10年。
语言:英语。
通过实质审查后,公布进入异议期,任何第三方可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提出异议,进入授权颁证阶段。
加快审查:中澳无PPH;IP Australia-EPO PPH;全球专利审查高速路下(GPPH):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匈牙利、冰岛、以色列、日本、新西兰、挪威、秘鲁、波兰、葡萄牙、俄罗斯、新加坡、西班牙、韩国、瑞典、英国、美国。
12个月内答复审查意见
7. 拉丁美洲专利申请
拉丁美洲专利申请-申请周期(2023)
8. 智利专利申请流程简介
9. 哥伦比亚专利申请流程简介
PPH:通过中哥PPH双边协议、安第斯共同体PPH、全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申请加快审查。PPH申请可以和新申请同时提交,也可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前的任意时间提交。
主动修改:主动修改可以在该案得到最终结果前的任意时间提交。
官方语言:西班牙语,提交时同时提交译文,不接受后补,PCT途径,最晚31个月进入。
分案申请:分案申请可以在母案得到最终结果前的任意时间提交。分案申请的主题不得与母案的主题重叠;否则,该分案申请将被哥伦比亚专利商标局驳回。申请人只能要求对原申请进行分割,专利商标局不允许申请人请求分案申请的分案。
10. 墨西哥专利申请流程简介
PPH:墨西哥有11个高效的PPH项目。可在申请提交后立即请求,也可在收到第一个审查意见之前的任何时间请求。
实审:实质审查自动开始,无需申请人单独提出实审请求。无特殊要求或费用。答复期为发文日期2个月,可延期一次(2个月)。
官方语言:发明专利申请无法达到授权条件时,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或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可将发明申请转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分案申请:自2020年11月5日起生效的墨西哥知识产权法规定,不再允许主动分案申请。因此,专利商标局很有可能会拒绝申请,或者不承认其相应的优先权。但是,最近的审查决定表明墨西哥专利商标局正在积极改变其标准。
11. 巴西专利申请流程简介
主动修改:如果在要求审查日期之前提交,则接受主动修改。如果超过期限的主动修改是为了缩小保护范围或纠正错别字/翻译错误,则该主动修改可以被接受。
优先审查:绿色技术:包括气候、环境、能源、交通、农业、可替代能源和资源管理等技术;制药产业;PPH;
分案申请:分案申请必须在授权或驳回决定之前提交。分案的权利要求应当与从母案件中撤回的权利要求相对应。因此,建议在提出审查请求之前修改原案的权利要求,以便将可能包括在随后的分案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包括在内。
四、案例
1. 国外专利布局案例:农药化合物专利。
2. 农药化合物布局案例:优先权、国外布局及分案策略。
3. 农药化合物专利布局案例:优先权、国外布局及分案策略。
4. 专利申请案例
青蒿素知识产权之痛:2015年,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因发现抗疟疾特效药物青蒿素的伟大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但该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缺失,有技术无市场,诺华制药占得先机和商机;
对于青蒿素衍生物的专利保护与布局更需重视;
CN 101223177B,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李英研究员、左建平教授团队 《水溶性青蒿素衍生物、制法、药物组合物及用途》;
审查员结合现有技术公开内容,对创造性提出质疑;
专利代理人申请实审会晤(非常少见),与三位发明人一起陈述案件研发过程和创新点,终获审查员认可,取得授权;
该案日本、美国、欧洲同族专利也获得授权。
科技成果转化:该案专利权人由″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变更为″江苏左右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该专利中的马来酸蒿乙醚胺作为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1.1类候选新药,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核准的I、II、III期临床研究批件,目前正处于II期临床实验阶段。
青蒿素衍生物专利国际布局
国外专利布局案例
五、国外风险专利应对
对申请阶段专利进行监控,并在中国专利申请公开后提交第三方公众意见。
监控第三方公众意见目标专利是否提交分案申请,如是,继续针对分案申请提交第三方公众意见。
监控第三方公众意见目标专利的国外同族专利,向目标国的专利局提交第三方公众意见,例如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澳大利亚、阿根廷、墨西哥、巴西、印度、加拿大、智利等。
检索现有技术,对授权专利进行稳定性分析,择机提起专利无效。
第三方公众意见提出时机
第三方公众意见案例----高温堆燃料元件项目
母案和分案的第三方公众意见
针对母案提交第三方公众意见,母案驳回。
继续监控,获知申请人提交分案,继续针对分案提交公众意见,分案驳回。
在中国无权。
该案全球同族共31件。
母案提交公众意见,下发三次审查意见,申请人放弃答复后案件视为撤回后失效。
监控到分案,未提交第三方公众意见,申请人请求PPH加快审查,该案下发一通后随即授权
该案全球同族共11件。
专利侵权分析:赛诺菲特立氟胺制剂专利
发明名称:稳定性提高的(Z)-2-氰基-3-羟基-丁-2-烯酸-(4’-三氟甲基苯基)-酰胺片剂制剂。
专利权人:赛诺菲。
申请日:2010.9.14。
风险处置:通过专利检索发现风险专利;对产品是否侵权进行分析;对高风险专利提出专利无效。
高质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