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拟申请对控股子公司嘉隆化工破产清算

作者:公司公告 2023/9/20 8:23:21
辉丰股份9月18日公告,因公司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化工″)已和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收储协议书,为更好的处置嘉隆化工债权债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作为债权人申请对嘉隆化工进行破产清算。 据公告,截至2023年6月末,嘉隆化工未归还辉丰股份欠款合计4.11亿元;嘉隆化工拖欠外部供应商(不含辉丰股份)欠款共计1.39亿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嘉隆化工进入

辉丰股份9月18日公告,因公司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化工″)已和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收储协议书,为更好的处置嘉隆化工债权债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作为债权人申请对嘉隆化工进行破产清算。

 

据公告,截至2023年6月末,嘉隆化工未归还辉丰股份欠款合计4.11亿元;嘉隆化工拖欠外部供应商(不含辉丰股份)欠款共计1.39亿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嘉隆化工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涉案总金额是6143.38万元,已向法院缴纳3205万元,尚欠2938.38万元。

 

公告表示,嘉隆化工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难以预估破产资产处置结果,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债权的可回收金额。公司对嘉隆化工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及子公司对嘉隆化工的债权预计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嘉隆化工破产清算有利于减轻公司的经营负担,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重大影响。

 

此前9月1日,辉丰股份发布了关于子公司签订资产收储协议的公告。该公告显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甲方,收储方)就土地所有权等收储相关事宜达成收储协议,乙方自愿将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工园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厂房、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转让给甲方。甲方以人民币1.42亿元的价格收储上述资产。乙方在本协议订立前为拆除设备、处置危废、环境治理等所借(所欠)甲方的款项相互冲抵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收储补偿款为1.25亿元,收储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支付3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付清余款。